民国初年,我国学者洞房朴安所著《中华全国风俗志》就记载了清代各地的“闹洞房”习俗,这些习俗至今在一些地区人仍有较强的生命力。有些闹洞房怪招,也相当粗俗,实际上是社会文明的一种倒退,大家要果断制止。在如今文明社会里不应该再出现这种恶作剧,闹洞房方式应该讲趣味,讲幽默,活跃气氛就好。
在江苏淮安,“闹房之时,则在黄昏之后,以送房为限制。是日娘家须预从男客中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唯闹者约分孩童和成年种种……成人之闹房,其目的则在侮弄新娘及伴者,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他人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婚家则百般忍耐,听其所为而莫可如何也。”
直至今天,这种结婚闹房时用脂粉涂沫他人面部的习俗,依然十分盛行,有的用印油,有的用黑墨,任意涂沫他人。在安徽六安,“进洞房,新娘梳洗后,来宾便在新房中洞房,有看新娘子之手者,有看新娘子之脚者,新娘站在床沿前,闭眼垂头,任人之玩弄。” 推荐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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