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市政府在1800年11月17日颁布一条禁令,要求巴黎女性不得穿长裤上街。若不得已一定要穿长裤外出,则需事先征求巴黎市警局的许可,且要把自己打扮得像男性一样。在法国大革命(1789-1799年)期间,巴黎女人曾争取穿长裤的权利,但只换来1892年和1909年的2次修订,开放女性在“骑单车或骑马时”可以穿长裤。
然而时至今日,虽然禁令未获官方正式同意废除,但已无人遵守。这条实行210年的禁令与现代法国价值和法律相抵触,因此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法国政府在日前发布声明表示,正式废除“巴黎女性不得穿长裤上街”之禁令,让现代女性无需担心因为穿著长裤而遭到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