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者纪晓岚(1724-1805年) 在其《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中记载了一起这样的事件:山东省掖县(现改名莱州)林禹门的祖父,80多岁,已经老昏得认不清人了,也不能走动,但胃口很好。子孙们经常用椅子抬他到门外,让他消遣解闷。有一天,老人叫照料他的人回家取东西,自己一人坐在那儿等候。照看他的人从家里拿着东西出来后,发现老人和椅子都不见了。全家人既悲伤又惊慌失措,就带着干粮四处寻找,终不见影踪。此时正好林禹门有个朋友从崂山来,在路上碰见林禹门,他老远就喊:“你是在找你祖父吗?他现在在崂山某寺,平安无恙。”林禹门急忙赶到崂山某寺,祖父果然在那儿。那个地方距离掖县二百多里远,和尚不知道老人是怎么来的。老人说,只觉得有二人抬着他飞行,他不知道他们是谁。(关于现代人不翼而飞数百里且安然无恙的案例,另见河北省肥乡县黄延秋遭遇飞人事件)。
原文如下:“掖县林知州禹门,自言其祖父年八十余,已昏耄不识人,亦不能步履,然犹善饭。惟枯坐一室,若郁郁不适;子孙恒以椅舁至门外远眺,以为消遣。一日,命待者入取物,独坐以候;侍者出,则并椅失之矣。合家悲泣惶骇,莫知所为。裹粮四出求之,亦无踪迹。会有友人自崂山来,途遇禹门,遥呼曰:“若非觅若祖乎?今在山中某阑,无恙也。”急驰访之,果然。其地距掖数百里,僧不知其何以至。其祖但觉有二人舁之飞行,亦不知其为谁也。”
在河北省东南部的大运河一线,清代曾发生过一起“大风吹人”事件,《河北省南皮县志·志余》及《祥异志》均有记载。
乾隆四十七年春二月(公元1782年3月)某日晚,南皮县境内大运河上泊头镇专以摆渡谋生的渡人李某在船舱内等候过往客人。半夜时分,忽然刮起大风,运河水涌浪急,渡船颠簸,撞击不定。李某担心船缆扭断,急忙披上衣服,赤着脚,走出船舱查看。还没等他站稳,突然刮来一股强劲的北风,将他一下子卷入空中。他感觉好像左右有两个人挟着他的胳膊,一直往上升去,从那两人身上传来灼人的热气,李某觉得自己不仅眼睛看不见什么,耳朵也听不到什么了,真是听睹两绝。
后来,李某觉得好象站在一片树叶上飞快地飘行,一下子不知飘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他觉得好像飞得低了些,模模糊糊看到下面树影在闪动,急忙双手伸向树枝,结果扑腾一下,坠落到了地面上,顿时昏迷过去。
第二天中午,几个捡柴草的小孩子路过这片树林,忽然发现一个昏迷的人,赶紧叫醒了他。李某勉强站起来,仔细一打听,他坠落的地方是吴桥县西北的连镇,也是大运河上的重要渡口,距泊头镇有70里远。
李某虽然摔得不轻,但头部与面部并无损伤,没有别的法子,只得光着脚,沿着运河坐船回到泊头镇。当他向人们讲述这次奇妙的空中旅行时,大家莫不目瞪口呆。
据清人袁枚《续子不语》卷一《天上过船》记载: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五月十四日,扬州人发现有一船从云中过去,初意犹以为大鸟也。其实是仪征县江边一艘客船被风吹至空中,后来落在洪泽湖沙滩上,船和船中乘员。器物俱无损。然而,又哪来如此大风,竟将一艘船刮上天空,又将之安然无恙地送至沙滩上呢?
据湖北省《松滋县志》记载:“西岩嘴覃某,田家子也。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五月初八日,晨起,信步往屋后山林,见丛薄间有一物,光彩异常,五色鲜艳,即往扑之,忽觉身自飘举,若在云端,耳旁飒飒有声,精神懵昧,身体不能自由,忽然自高坠下,乃一峻岭也。覃某如梦初醒,惊骇非常,移时来一樵者,询之,答曰:余湖北松滋人也。樵者咤曰:子胡为乎来哉,北贵州境地,去尔处千余里矣。指其途径下山。覃丐而归,抵家已逾十八日矣。究不知所为何物吁,异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西岩嘴村的农民覃某五月初八早晨起来后,往屋后山林走去,见树木稀疏的地方有一个光彩异常。五色鲜艳的发光物体,他立即向发光物体扑去,没想到发光物没扑到而他自身却飘了上去,好象飘到了云端,身不由己,神志恍惚,只听到耳旁有飒飒之声。当他忽然从高空中坠落到一崇山峻岭之上时才突然恢复了神志,犹如大梦初醒,惊惶害怕得不得了。过一会儿来了一位砍柴的樵夫对他吆吼一声,问他何处而来,他如实相告。樵夫吃惊地说,你来这里干啥,这里是贵州省辖区,离你老家一千多里呢。樵夫给覃某指明了下山的路径,覃某只好一路要饭回去,到老家时已过了18天,但他终究不知那天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他真是感到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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